近日,彭澤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盜竊他人支付寶賬戶內花唄資金的特殊盜竊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各處罰金2000元。

2021年春節以后,被告人鄭某、王某、張某三人共同商議,以推銷天貓精靈音箱的名義去套取他人支付寶賬戶內花唄資金賺錢。自2021年5月起,鄭某、王某、張某三人先后前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湖北省黃石市西塞山區、江西省湖口縣、彭澤縣、安徽省東至縣,沿途尋找菜市場商販聚集地,統一著裝冒充支付寶公司工作人員以免費贈送音箱為幌子,先后騙取余某、葉某等9名被害人信任,在操作被害人手機過程中偷刷隨身攜帶的POS機收款碼,盜取9名被害人支付寶賬戶內花唄額度5997元和余額寶800元。
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王某、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自己是支付寶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幫助操作被害人手機支付寶可領取天貓精靈為掩護,秘密竊取9名被害人支付寶賬戶內花唄額度,盜竊金額已達立案標準,且多次盜竊。三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屬于共同犯罪?紤]到三被告人愿意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故作出如上判決。
九江新聞網訊(劉俊 九江日報全媒見習記者 王文婧)